今年,招生计划的编制方式没有变化。各县区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等因素,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防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各县区、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申请表及民办学校信息采集表等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省教育厅核准后,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要将所属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5%以上的指标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对象应为在所就读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各县区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指标生、特长生、国际班等要在招生计划中单列。
责任编辑:范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