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总工会就关于优化《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实施细则》下发通知,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增加了会员因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或门诊慢性病治疗报销。
此次调整经过市总工会前期多次争取,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决定对临沂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实施细则》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实施细则》增加了会员因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或门诊慢性病治疗报销,会员因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或门诊慢性病治疗报销的,并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批准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70%领取门诊特病互助金。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一次门诊特病互助金。
该项调整已从2022年4月22日起开始执行,相关报销理赔工作,请咨询中互会临沂办事处理赔部,联系电话:8772026。
临报融媒记者 贾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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