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市“2021经济社会发展盘点”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临沂市委政法委、临沂市纪委监委、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临沂市公安局的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2021年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部分典型案例。
发布人
阚吉恩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
刘纪祥 市监委委员
刘 峰 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副主任
吴清林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德茜 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学春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主持人
张庆龙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和对外传播科科长
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按照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有力保障斗争常态长效。为进一步巩固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紧密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常态化斗争工作思路,打防并重,以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意见》,利用三年时间,打造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防黑恶霸痞分子的渗透滋扰,进一步筑牢基础防范堤坝,促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4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贯彻意见,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组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会商会等16次。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作为市委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制发《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及下步重点工作任务》。市县两级扫黑办及成员单位均按要求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参与专班工作,确保各级组织机构常态化、实体化运行,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做实。
二是持续依法惩处,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始终坚持“稳准狠”不动摇,紧盯重大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和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采取提级侦办、异地用警、挂牌督办等措施,对黑恶势力乘胜追击、穷追猛打,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不断巩固和拓展各项战果,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团伙2个,提起公诉涉恶案件3件34人,一审判决涉黑恶案件7件35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0起,处理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组织开展以“黑恶霸痞犯罪大清底、信访矛盾问题大清底、治安安全隐患大清底”和“村风民风明显转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主题的“三清底一转变一提升”集中行动,共刑拘各类霸痞犯罪嫌疑人773名,治安处罚各类霸痞违法分子986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967件,整改重点行业、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方面安全隐患11万余处。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制定《推进十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在乡村治理、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十大行业领域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市十大行业领域牵头单位常态化行业整治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确保行业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运用“三书一函”推动问题整改,推进“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做好黑恶犯罪打击整治“后半篇文章”,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黑恶犯罪;全面落实“侦查打击、重点治理、宣传防范”等工作措施,不断深化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防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88起,抓获嫌疑人1905人,止付涉案账户45045个,止付金额22.36亿元,冻结涉案账号6857个,冻结金额5.66亿元。
四是坚持强基导向,扎实开展“六无”平安创建。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无黑恶、无电诈、无毒害、无命案、无邪教、无有影响安全事件为主题的“六无”平安村居(社区)和以无黑恶、无电诈、无“黄赌毒”、无邪教、无非吸传销、无安全事件为主题的“六无”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形成“自下而上、从小到大,层层创建、逐级推动”的平安创建体系,彻底消除黑恶霸痞、“黄赌毒”等突出问题和影响治安安全的乱点乱象,确保基层社会安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680个村居(社区)申报“六无”平安村居(社区),共有3121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报“六无”平安单位,申报率分别达到66.99%和71.8%。
2022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继续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全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一是持续推进依法严惩。督促各级各政法单位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做好案件办理、线索核查、黑财处置等重点工作,持续深挖彻查、依法严惩各类黑恶霸痞犯罪,不断扩大打击战果。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打伞破网”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强化行业领域整治。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内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消除治安安全风险隐患,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把“三书一函”整改与长效常治结合起来,紧盯行业领域日常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精准实施专项整治,并健全完善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深入开展“六无”创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平安创建的目标要求。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手段、立体化的平安创建舆论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六无”平安创建工作,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全面加强舆论宣传。围绕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以“斗争成果人人共享、常态斗争人人参与”为主题,紧密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和“六无”平安村居(社区)、“六无”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力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发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氛围,努力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声势。
总之,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恒心毅力、更实的政策举措,坚决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临沂市公安局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化线索核查,强化打击整治,持续深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全面保障斗争开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参照原有架构,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继续落实党委成员分包县区责任制,定期对扫黑除恶斗争情况进行研究部署、调度督导,及时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继续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案件侦办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是深化线索排查,深挖彻查黑恶线索。进一步健全涉黑恶犯罪线索滚动摸排机制和“专人专办、终身负责”的核查机制,全面收集、精准研判、深入核查涉黑恶犯罪线索,继续采取提级办理、异地核查等多种措施,确保查深查透查彻底,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全市公安机关共核查12337平台下发线索,公安部、省厅督办转办线索及市扫黑办批转重点线索94件,除近期下发的7件外,其余全部查结上报,线索核查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突出主责主业,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继续紧盯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动态研判黑恶犯罪新动向,先后组织开展了“铁拳一号”百日攻坚行动、追捕“漏网之鱼”专项行动和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对自然资源、信息网络、建筑工程、金融放贷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打击。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侦办存量涉黑案件2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6起,新侦办涉恶犯罪集团5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2起,破获各类案件856起,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员1306名,查扣涉案资产529.1万余元,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犯罪。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总结固化全市公安机关专项斗争期间积累的成熟经验,开拓创新、长远谋划,重点围绕线索排查、打击办案、队伍建设三项中心工作,创立完善九项制度机制,先后制定下发《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临沂市公安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制度规范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努力构筑“长效常治”斗争体系,为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筑牢行业领域整治堤坝。一方面,坚持“一案三查”、综合施治,结合“六无”平安社区和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深化行业领域涉黑恶问题排查整治,共出动警力6.4万余人次,组织开展治安清查34次,排查九小场所13263家次,整改治安隐患问题6241个,移送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5件,取得积极社会成效;另一方面,坚持“一案一整治”,针对在线索核查、案件侦办工作中发现的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及时制发“公安提示函”56件,敦促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共同提升行业领域综合整理成效。目前,已全部反馈并整改完成。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黑恶线索不放松、紧盯黑恶案件不放松、紧盯黑财黑伞不放松,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密切与政法机关、行业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措施和更加显著的打击成效回馈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殷切期望,为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和平安临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典型案例
一、河东区姚某等人涉恶集团案件
2021年1月,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姚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经查,自2013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姚某、杜某银纠集姚某国、王某等社会闲散人员,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山东、江苏、安徽等3省14个地市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上,以“碰瓷”的方式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犯罪99起,致使一名大货车司机和一名“碰瓷”参与人员死亡,严重破坏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批准逮捕20名,破获各类案件80余起,查扣涉案资产29.1万余元。
二、蒙阴县马某等人涉恶团伙案件
2021年5月,蒙阴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马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经查,自2015年12月份以来,该犯罪团伙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蒙阴县境内单独或者交叉结伙作案,对“蒙阴吧”内相关企业、单位的负面帖文进行恶意炒作,并实施敲诈勒索犯罪27起,涉案价值50余万元,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网络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破获案件20余起。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2021年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强化工作担当,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涉黑恶案件办理机制,有效巩固了专项斗争成果,推动了长效常治。
一是持续提升站位,有力彰显检察担当。健全常态化推进领导机制,调整了扫黑除恶常态化领导小组,确保实时调度、精细部署、强力推动。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办案经验,形成《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将扫黑除恶斗争流程制度化、办案规范化。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案件质效,共带头办理涉黑恶审查起诉案件4件,占全部受案数21%。
二是不断强化案件办理,从严从快审结案件。全力加快办案进度,持续强化提前介入,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依法快捕、快诉,形成快速反应打击链条。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组织案件5件13人,批捕1件2人;受理涉黑恶组织案件审查起诉14件125人,起诉3件34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针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开展自查,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对扫黑除恶案件质量进行交叉评查,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案件质量再上一个台阶。
三是持续推进“治根治本”,努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深挖彻查,加大“破网打伞”力度,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成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小组,倒查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涉黑恶犯罪线索192条,线索已经全部移送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扫黑办、侦查机关等单位或部门,移交后查结180件,查实78条。加强财产监督,强力“打财断血”,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黑恶案件中,已处置涉案财产30件10067余万元,其中检察机关建议追缴916余万元,建议返还1282余万元,确保“黑财清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化检察建议成效,针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日常监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提出高质量检察建议24份,已经全部收到回复。
四是广泛发动群众,进一步筑牢宣传阵地。多措并举,构建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体系,更新宣传展板内容,编撰典型案例,印制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资料,结合“平安建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乡村振兴入户、社区普法等活动,向群众进行宣讲发放。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要求,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夯实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注重典型宣传工作。二要进一步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针对线索核查进展问题,确定专人点对点对接指导,把限期核查、出具结论落实到位。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的侦查、审判和执行情况,加强财产处置法律监督,对未依法侦查、审判、执行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三要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针对黑恶势力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继续制发检察建议,大胆灵活运用纠正违法,持续开展跟踪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典型案例
朱某伟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10年以来,被告人朱某伟在任郯城县李庄镇青山村、新城花园社区村委会主任期间,纠集、笼络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李某东、高某义等人,并安插上述人员进入村委,逐步实现对村务的控制。上述人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朱某伟的指使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村域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朱某伟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东、高某善、高某义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朱某伟的组织、策划、指挥下,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21年4月22日,沂水县公安局以被告人朱某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向沂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5月22日,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3日,沂水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朱某伟等人一年一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案件审理、黑财清底等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犯罪案件一审13件104人,二审8件118人,共审结一审涉恶案件7案3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判处财产刑947.3万元,二审案件已全部审结。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部署。全市法院始终把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依托审判职能,精密部署、高效推进,严格落实院长第一责任,所有一、二审涉黑恶案件均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担任审判长或承办人,示范带动效应明显。配齐配强专门工作组,形成以刑事审判团队为主,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为辅,上下贯通,左右顺畅,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扫黑除恶斗争专业化,规范化。通过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重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分析总结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法院审执质效。
二是严守法治定力,严惩黑恶犯罪。坚持全面从严惩处方针,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朱某伟、钟某华等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得到严惩。同时,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切实做到精准理解法律政策、严格认定案件事实、仔细审查每一个细节,准确适用法律,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任某郡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二审提审公开宣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财断血。强化涉黑恶案件财物处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扫黑除恶涉案财物处置要求,努力克服涉黑案件涉案财物种类多、数量大等困难,建立一案一档、一人一档、专人负责、集中督导的执行机制,确保执行效果。自扫黑除恶以来共判决财产刑案件66案8375.81万元,执结24案4286.61万元,执行到位率51.18%。
其中涉恶案件查封扣押的财产已全部处置完毕。
四是延伸司法职能,促进社会综治。全市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恶犯罪、渎职腐败、“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送纪委监委、公安、检察机关,如任某郡涉黑案、刘某林涉黑案在二审期间,向检察院、纪委监委移送违法线索3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行业领域整治的重要工作指示精神,积极参与行业领域整治,对审执工作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漏洞和治理薄弱环节依法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治。2021年以来共制发司法建议70余条。
五是强化成效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市法院始终把加强正面宣传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内容,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展示全市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斗争成果,增强人民群众对斗争成效的认同感。全市法院审理的所有涉黑恶案件都公开宣判,努力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通过一个个案件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始终把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摆在重要议程,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改、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采取硬措施,下足苦功夫,巩固拓展斗争成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行稳致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典型案件
被告人钟某华等10人恶势力集团案:2006年以来,被告人钟某华以罗庄区沂堂镇麒麟山村基层政权以及其控制的麒麟山风景区为平台,纠集、组织、指挥被告人钟某玉、钟某寨、钟某青等人,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及成员共实施寻衅滋事罪11起、故意伤害罪2起、违法行为32起,殴打群众50余人,致2人轻伤、2人轻微伤;非法拘禁罪1起;非法采矿161.18万吨,销售金额653.494万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36.98亩,获利133余万元;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合36.5亩耕地严重破坏。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钟某华有期徒刑十八年,对钟某玉等9名被告人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相关人员判处罚金共计785万,判处追缴违法所得786.494万元,相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对开挖的太极湖处及破坏的麒麟山风景区耕地进行修复。
临沂市纪委监委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2021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要求,有力推动“惩腐打伞”常态化深入开展。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0起,处理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点站位,扎实履行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研究、常态化部署,委领导定期研判“惩腐打伞”工作,听取重点案件汇报,督促加快办案进度。2021年以来,对10起重点复杂案件,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包案领办,一线指挥调度、协调解决困难,强力推动案件突破。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扫黑除恶斗争“惩腐打伞”常态化机制的分工方案》,将“惩腐打伞”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推动“惩腐打伞”工作常态化开展。市纪委监委保留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充实专班力量,推动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三是深化警示教育。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分别参加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并作廉政教育报告,深刻剖析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夯实政法队伍政治忠诚思想根基。制作《惩腐打伞护安宁》等专题片,采用市政法系统典型案例8起,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安排委机关业务骨干到县区政法系统开展廉政宣讲教育,深化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四是开展专项报告。2021年10月份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惩腐打伞”工作,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反馈审议意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化督导督促,不断推动“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从严回溯深挖,推动案件突破。一是拓宽线索来源。在有效利用信访、“12388”举报电话等传统举报渠道受理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完善同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二是强化线索深挖。围绕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坐大成势的轨迹深入分析研判,顺藤摸瓜查找涉腐涉伞问题线索。对“惩腐打伞”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涉黑涉恶案件,继续深挖彻查,做到应挖尽挖、应查尽查。三是深化案件倒查。对专项斗争以来介入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市县共筛选75起重点案件,通过查阅案卷、询问办案人、回访被害人等方式开展倒查,新发现问题线索20条,立案14起。
(三)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标本兼治。一是坚持以案促改。督促相关县区和行业部门深刻剖析涉黑涉恶案件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监督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机制、堵漏洞、强监管。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制发涉黑涉恶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共计21件。二是督促履职尽责。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紧盯职能部门监管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督促落实落细线索摸排、打击治理等工作要求,切实做到用情用力、形成合力。三是实施专项整治。聚焦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督促职能部门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深化监督防范,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管理机制。开展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违法违规问题治理专项监督检查,选取5个县区开展专项督查,梳理典型案例10个,交办涉砂石类信访案件107件;县区纪委监委梳理砂石开采、加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8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次。2021年以来,向省纪委监委报送查处“沙霸”“矿霸”等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2起。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现扫黑除恶“惩腐打伞”长效常治。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二是关注重点领域,聚焦沙霸、矿霸、村霸、套路贷等黑恶痞霸犯罪,基层信访矛盾纠纷、操纵破坏换届选举、治安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三是注重深挖彻查,综合运用领导包案领办、直查直办、异地查办等工作模式,在确保线索查清查透的基础上,力争全部线索查结。四是推动以案治本,深入研究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五是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有“伞”必查、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临沂市委组织部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2021年,市委组织部认真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治理,发扬斗争精神、突出重点关键,认真履职尽责、聚力攻坚克难,推动乡村治理领域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用人导向抓头雁。一是严把换届关口。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换届全过程,细化16条“不得”“不宜”情形,依托“云上联审”取消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4013名,建立“闭环式”信访办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件快查快办等机制,从严从快查处破坏换届秩序案件77件,行政处罚51人、党纪处分2人,市级以上信访较上届下降23.3%。二是深化专业化管理。制定农村干部全周期专业化管理办法,推行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年度资格联审、提级监督等措施,构建形成“精选、优育、严管、活用”长效机制。启动专业化管理书记动态调整,推行村“两委”成员专业化管理,全市纳入专业化管理书记4231名、“两委”成员4553名,分别占59.2%、20%,人均月补贴报酬增长近一倍,有力激发了队伍整体活力。三是加强典型培树。按照精准分类原则,市级举办“好支书、兵支书、女支书、年轻支书、片区支书”5个示范培训班,将扫黑除恶、纪律作风等作为重点内容,带动县乡两级举办培训班288期,培训3.5万余人次。深化“双百培育”行动,评选第二批沂蒙乡村振兴“好支书”48名、“好支部”42个,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聚焦短板弱项强堡垒。一是抓后进班子整顿。启动第二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按照“市级提级研判一批、县级摸排确定一批”原则,排查整顿对象282个,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第一书记驻村、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结对、强村帮带“五个一”措施,推动真整实改。二是抓问题干部清理。制定《关于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若干措施》,全面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履职评估、档案管理等制度,处分问题村干部379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164名、其他“两委”成员215名,纯洁了农村干部队伍。三是抓行业领域整治。围绕乡村治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印发《推进乡村治理领域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建立问题线索动态排查、分级核查、挂牌督办等制度,抓好“三书一函”办理,核查问题线索4条,净化了农村政治生态。
三、紧盯村级治理提效能。一是抓规范运行。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出台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厘清权责边界,推动规范用权。严格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四议两公开”、村情发布会、财务“接龙式”公开等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抓志愿服务。聚焦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引导村党组织领办志愿服务队6930支,常态化为3.6万余名困难群体提供爱心服务15.8万余次,评选最美志愿服务队20支、最美志愿者30名,实现了干部有口碑、群众真满意。三是抓场所提升。开展“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年”活动,各级累计投入资金4.9亿元,新建活动场所893个、改造提升3923个,拆除场所围墙2351个,引导卫生室、理发室、快递驿站等公共资源入驻,努力把村级场所打造成为人气最旺、集体认同感最强的地方。
下步,我们将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持续建强村级党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提升三年行动,以中间和后进党组织为重点,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推进措施,推动滚动整建、全域推进、整体提升。二是持续锻造“沂蒙头雁”队伍。深化推进“头雁领航”工程,认真落实全周期专业化管理办法,着力优化提升带头人队伍。三是持续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围绕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问题多发领域,不断健全村干部监督体系,完善村级议事决策程序,加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2021年,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积极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精神内涵,调整充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班加强力量,扎实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高举执法利剑,严抓卫片执法问题整改督办,实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开展“利剑行动”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违法用地问题435件,罚没款3318.99万元,拆除46521.1平方米,党政纪处分4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严厉打击了违法用地行为。对“大棚房”问题,集中开展清查整治“回头看”,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耕地保护奖惩办法,全面推行“田长制”,共设立各级“田长”、“网格长”11705名。部署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由“事后发现、被动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的转变。
三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针对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的问题,2021年3月,制定下发了《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利剑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利剑行动。通过开展矿产资源“利剑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针对砂石开采和加工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2021年7月,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开展了砂石资源开采加工专项治理。排查砂石开采223处,发现问题186个,已取缔185个;排查砂石加工815家,发现问题578个,已取缔339个,已整改82个。立案查处砂石开采、加工污染案件213件,罚款795.7万元。整治期间,挂牌督办案件7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6起。通过开展全市砂石资源开采加工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2021年10月,制定印发《临沂市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采出的砂石资源管理,明确建设工程项目采出的砂石资源的处置流程和职责分工,为县区政府处置工程采出砂石资源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做好“三书一函”整改。高度重视自然资源领域“三书一函”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涉黑涉恶案件“三书一函”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对“三书一函”及监管建议,逐条进行分析,按照“一案一档、一案一策、一案一治”的要求,认真整理有关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全市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三书一函”共13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加强自然资源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制止、依法从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涉及黑恶势力影响的坚决移送公安等机关追究责任,继续配合公安、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砂霸”“矿霸”,深挖背后保护伞,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机制,大力推行“网格化”治理,强化刚性执法,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构建打击、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一、建立常态化工作开展机制。一是根据全市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通知》,完善了线索摸排移交、部门协调联动、重点行业领域治理等常态化机制。二是为避免出现思想上松懈、形式上应付的情况,市住建局保留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构、人员、宣传栏、举报信箱等,完善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机制,制定了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
二、突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健全了全市住建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先后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行为考核管理办法,全市住建领域“一处守信、处处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动机制已经建立,各方责任主体信用意识得到很大的提升。二是开展了建筑市场“打非治违、正本清源”专项行动。对市直监管工程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整治,对县区监管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检查在建工程19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80份,移交处罚4起。加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预防、处理力度,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工地一线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建立了定期通报曝光制度,目前共对67家企业、25名劳务带班人员被集中曝光处理。三是开展了物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加强党建引领,选派“红领书记”,将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纳入监督管理,铲除黑恶土壤,累计选派365名“红领书记”到305个城市社区抓物业促服务,制定了物业管理服务指导标准规范、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发展工作指导意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量化考核方案等7项制度,评定沂蒙红色物业四星级以上企业党组织30家。通过评选最美、最差物业,设立“红黑榜”,督促整改问题100余项,约谈物业企业257家,进行信用扣分31家,处罚物业企业15个、公开曝光物业企业10家。
三、常态化开展线索摸底排查。一是坚持把常态化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强化措施、多措并举,用摸排线索成果来检验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成效。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了解及从12345投诉举报、信访投诉记录、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管中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拓展线索来源渠道。二是对信访投诉进行串并分析,结合日常接访工作,对投诉举报进行了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对前期设立的举报箱进行了集中排查,对破损、设置位置不合适的进行更换,目前市直在建工地门口共长期设立举报信箱60余个。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领域秩序,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住建领域排查机制、化解机制和线索移交报告机制,全力以赴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交通行业实际,重点在线索摸排、行业监管、舆论宣传、常治长效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坚持“两法衔接”,做好线索摸排移交。坚持在发动群众中寻找线索,通过举办座谈会议、开展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了解行业现状;坚持在行业监管中摸排线索,紧盯各类交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最严格的执法、最有力的监管倒逼突出违法行为浮出水面;坚持在分类处理中甄别线索,按照线索排查“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的原则,找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职责边界。2021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及时移交线索9条,公安机关先后对相关人员作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处罚。
二、坚持行业整治,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前往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及市重点在建项目实地检查近50次,督促整改问题400余处,对强揽工程、恶意围标、强供原料等行为进行走访排查和政策宣传,有效提升对交通工程的监管力度。在交通运输市场领域,严格落客运站实名制购票验票、旅客行包安检、进站人脸识别等管控措施,以临沂长途汽车总站为例,2021年配合公安机关逮捕犯罪人员达39人;严把出租车行业准入关口,配合公安机关排查出暴力犯罪、刑事前科人员112名,危险驾驶、酒后驾驶人员52名,吸毒人员2名。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常态化打击客运行业“非法营运”行为,创新“统一部署、片区执法”模式,由市支队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行动,有效提升打击质量。全年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602起,有效净化全市客运市场经营环境。
三、坚持宣传发动,营造强大舆论攻势。按照市扫黑办统一部署,以“斗争成果人人共享、常态斗争人人参与”为主题,组织开展了“推进扫黑除恶、建设平安交通”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制发致交通行业从业者的公开信,宣传倡导从业者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结合平安创建“六进”宣传、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工作,深入客运场站、物流园区、村居社区等地开展面对面宣传,发放传单5000余份;紧扣交通行业特点,在高铁站、飞机场、汽车站、高速收费站等处播放宣传标语297处、悬挂标语条幅2000余条,不断提高全行业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四、坚持常治长效,固化行业监管机制。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防范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联动机制。聚焦交通运输市场、交通运输执法、交通工程建设“三大领域”,健全固化联合打击、出租监管、联合治超“三项机制”,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开展“三书一函”整改落实,按照“一案一整治”的要求,督促各县区对2021年收到的“三书一函”进行系统整改,有效提升监管水平。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要求,做到“四个持续”。一是持续开展行业整治。严厉打击出租客运、道路客运等领域的“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坚决铲除涉黑涉恶滋生土壤。二是持续加强“两法协作”。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和协作配合,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监管合力。三是持续搞好宣传发动。在流动宣传、媒体宣传、专项宣传上下功夫,提升广大群众和从业者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四是持续推进长效长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高发多发的部位环节,围绕容易被黑恶势力染指的环节和行业人员,完善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省、市扫黑办工作安排,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重拳出击,依法治恶,保持常态化斗争强大攻势。
一、思想不松,持续强化组织领导。继续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首问担当,以实际行动彰显我局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决心和信心。一是继续强化领导力量。在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局扫黑除恶斗争暨“六无”平安单位创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设立专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局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重点工作。二是继续突出党组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先后召开15次党组会、推进会、调度会,对全局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扫黑除恶斗争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及“六无”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三是继续强化工作机制。健全扫黑除恶上下联动、定期报告制度,全市市场监管县所联动配合,建立三级抓落实工作体系,形成一体推动衔接工作模式。完善与纪检监察、政法单位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对纪委监委机关、政法机关提出的“三书一函”,逐一整理问题清单,强化整改落实。
二、力度不减,不断加强行业整治。一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108335件,出动行政执法人员6万余人次,走访各类市场主体8000余家,查办各类行政违法案件10001起,查处涉案商品货值及资金共计3.6亿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6起,有效震慑违法经营者,维护了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的意见》《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市场监管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等文件,明确责任单位、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把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与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相结合,围绕市场流通领域涉及民生的重点商品、小区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特种设备安全、粮食安全等问题,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药品执法“雷霆”行动和物业领域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哄抬物价、传销、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三是深入排查,及时处置。加强市场流通行业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抗拒执法、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力度,发挥好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从行业管理、监管执法、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方面进行集中梳理,分类筛选,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不放松,确保早发现、早处理。
三、标准不降,强力推进舆论宣传。一是做好集中宣传。深入宣传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一年来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成果,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2021年12月21日在临沂泰盛广场组织全市系统进行集中宣传,极大提高了广大群众及商场经营户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深度认知。二是做好重点宣传。在市场、商超、社区等重点位置张贴通告35000余份,悬挂标语1000余幅,播放LED滚动标语600余条,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发放资料45000余份,充分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势力违法线索,积极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做好日常宣传。通过明白纸、电子滚动屏、宣传栏、微信群、市场监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等信息。
下一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围绕“长效常治、建章立制”的目标,梳理提炼经验做法,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综合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Lo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