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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参加核酸检测!临沂又有4人被罚!

拒不参加核酸检测 河东区汤河镇1人被行政处罚!

近日,汤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抽查核酸检测,在旦彰街附近抽查到杜某某7月20日至24日均无核酸检测记录,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劝告,杜某某于25日进行了核酸采样。

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处以杜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连续多日无核酸检测记录 梅家埠街道3人被罚!

近日,经临沂梅家埠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抽查,梅家埠街道月亮湾农贸市场摊主顾某某7月9日至21日均无核酸检测记录,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劝告,顾某某于21日进行了核酸采样。

位于梅家埠街道月亮湾社区的某饭店经营者王某某7月17日至21日均无核酸检测记录,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劝告,王某某于21日进行了核酸采样。

位于梅家埠街道月亮湾社区的某饭店经营者陈某某7月18日至22日均无核酸检测记录,经疫情防控指挥部劝告,陈某某于22日进行了核酸采样。

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分别处以顾某某、王某某、陈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

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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