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临沂网讯 现实有所呼,立法有所应。自2015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临沂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全市改革发展、民生改善和民主法治建设需求,精准制定地方性法规,以高质量立法赋能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从起步探索、快速发展到规范提高,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2件,把老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真正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地方立法实践。
聚焦文化传承
文化立法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临沂视察时指出:“沂蒙精神与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
临沂是革命老区、红色热土,也是沂蒙精神的重要发源地,红色文化资源丰富。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重点抗日战争遗址201处、红色堡垒村(镇)85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18处;建设红色专题纪念馆、博物馆24家,建成乡村博物馆、村史馆1137家,革命文物3177件(套)、馆藏品1.5万余件(套)。
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极大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不断推进,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弊端,比如红色文化的内涵挖掘不足、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力度不够、感化教育后人和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对此,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启动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的立法工作,经过实地调研、立法论证和多次修改后,于2020年制定出台《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
“红色+文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将红色元素融入旅游业态,推动红色文旅创新发展。(资料图)
“为保护传承好红色文化,我们历经三年时间,制定了这部条例,它是以红色精神资源保护与传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彰显了革命老区传承、发扬红色基因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纪伦说。
条例立足临沂实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易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突出保护重点,注重精神传承,强化法律责任,着力解决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沂蒙精神在新时代发扬光大,实现红色基因代代传承。
“临沂市人大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制定国内首部突出以红色精神资源保护与传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为红色基因代代传提供了法治保障,切口小、有特色、精准细化、可操作性强……”2020年9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对《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
聚焦法为民所立
“小切口”立法撬动“大治理”提升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12345,这是一条代表城市温度的热线,承担着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重要使命。“12345·临沂首发”如何更便民、更高效?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为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把《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通过精心筹划、确定立法思路,集思广益、形成条例草案,倾听民意、广泛调研论证,以法治力量护航12345热线服务提质增效。
“首发快办”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线事项。(资料图)
《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首次将热线首发客户端作为创新事项写入地方性法规,对热线事项全量受理进行了创新性规定……它的制定出台,标志着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小切口、真管用,从群众反映集中的诉求中寻找立法切入点,以立法手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立法优势持续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2024年8月8日,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内容进行解读介绍。(资料图)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群众诉求量居高不下。对此,制定《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党建机制”“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设立“保修期届满查验”等34项制度。
“居民小区临时供电导致经常断电、电价高”“电梯故障多发、应急使用维修资金难”等是困扰群众的突出问题。《临沂市电力条例》《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着力加强了有效制度供给。
针对预付卡商家“闭店跑路”等现象,制定《临沂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创新设立“消协支持公益诉讼”等11项规定。
如今,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正围绕群众诉求集中问题启动小快灵立法,“量身定制”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上。
聚焦乡村振兴
“四部曲”立法唱响沂蒙大地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美丽乡村、健康乡村、法治乡村、文明乡村系列立法。
2020年,制定出台《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成为国内首部涵盖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等全领域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
随后,出台《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是国内第一部健康乡村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着重健全健康保障,提升村民健康水平;出台《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是山东省第一部农村法治建设法规,强化法治保障,加强乡村依法治理。
2022年,制定出台《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成为国内就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立法规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完成临沂市乡村振兴立法“四部曲”。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切小题目、切准特色、切细内容,将乡村振兴的“鸿篇巨制”切成“章回小说”,将乡村振兴的“大战略”分解成“小框架”,积极探索体现地方特色、符合立法规律的模式,以“精、细、准”走出了一条沂蒙特色乡村振兴立法路径,为深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动“走在前、开新局”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乡村振兴立法“四部曲”,各有侧重、特色鲜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奏响了沂蒙大地乡村全面振兴的华彩乐章。
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
立法“直通车”满载民意民智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已成为人民群众立法智慧的交汇点和传递站,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直通车”。在临沂市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做实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关于推动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增效的意见》,着力建设高水平立法联系点集群,深入推进民主立法。沂南县人大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为让民情民意充分表达,提升群众民主感受,2022年以来,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探索搭建起基层立法联系点、营商环境监测点、社情民意观察点和人大代表联络站“三点一站”平台,拓宽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渠道。
在26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后,各县区分别设立了信息采集点、立法专家库、信息员等队伍,将连通群众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企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形成了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闭环式、接地气的具有沂蒙特色的工作模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表示,将以地方立法为支点,推出更多符合临沂发展实际、群众期盼的地方性法规,以良法善治保障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永超 通讯员 徐希友
编辑:杜凤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