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1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三五”期间,临沂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具体行动,成立了书记、市长任主任的生态环境委员会,制定出台了“1+1+9”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行动方案,成立专班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临沂市2020年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分别比2015年下降31.9%、37%、62.5%和22.7%,优良天数增加54天。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8.6%,优于年度目标18.6个百分点、优于2015年近36.3个百分点,建成区劣Ⅴ类水体全部消除。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一直保持全省前列。
大气污染防治
构建长效机制。出台了《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指挥,16名市级领导任副总指挥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组建了“6+2”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1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实行指挥部统筹、专班分线推进的长效机制。
着力推进产业升级。推进主城区钢铁、焦化企业“退城入园”、兰山物流园区搬迁升级及木业转型升级,加快主城区5个钢材市场搬迁改造。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49家,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139个。
优化能源结构。全市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到406.8万千瓦,占全市装机量的41.1%,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分布式光伏、生物和垃圾发电装机容量均位居全省前列。加快淘汰燃煤锅炉,累计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7243台,10蒸吨以上、35蒸吨及以下锅炉95台,合计1729.2蒸吨。
强化车油路协同防治。实施公路运输绿色化改造,全市各类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总数达到21770台,其中市区公交车辆达到100%。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36306台。建立并推进机动车排放与检验(I/M)制度。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共争取5个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深化面源污染整治。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和视频监控等管理措施,将市区467个建筑工地和63个市政工地全部接入指挥部监控平台,实行动态监管。将市区2747台渣土车全部纳入在线监控,有效减轻道路扬尘污染和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将市区14152家餐饮服务单位纳入管理清单,不断优化市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
水环境污染防治
印发了《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市级总河长的河长制体系,全面完成“清河行动”任务。推进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中心城区24段黑臭水体全部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累计完成149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占全市的40.08%。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临沂获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称号,沂河被评为“最美家乡河”。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目标承诺、人大报告“三项制度”,完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修复机制,开展农产品和土壤协同监测,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配置,建成危废利用处置项目39个,危废处置能力达到222万吨。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完成20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点的经营许可证发放。规范全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建成11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站、31家暂存点。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服务
深化生态环境审批“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新模式,设定政务服务环保事项目录168项、实施清单172项,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力度,在新闻媒体开设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专栏,定期公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违法处罚情况,宣传生态环境新政策。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帮扶力度,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做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答记者问
“十四五”期间, 蓝天保卫战要怎么打?
“十三五”期间,我市蓝天保卫战以主城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建筑和道路扬尘管控、散乱污企业取缔等为主抓手,污染物排放总量有了大幅下降,空气质量从层级上有了本质的改善。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定不移地走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定不移地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具体措施上,将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煤炭高效利用和散煤替代、机动车尾气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及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这五大核心,以单位GDP煤耗、能耗、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为抓手,以精准监控和科学预判为手段,来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人民群众呼吸上清新的空气,让沂蒙大地蓝天白云常在。
“十四五”期间,
农村污水治理有什么措施?
“十三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成立专班,筹措资金,在蒙阴县农村污水治理试点的基础上,全市全面推进,共建成149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占比40.08%。
“十四五”期间,农村污水治理,将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针对农村地形多样,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经济状况各异等特点,在总结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效的基础上,选择科学治理模式,不搞一个标准一刀切,力防千村一面。选择性价比最适宜、有效、合理的治理模式,分类推进。
一是对于建设规范的社区村,采取镇区集中处理法。该类村已整村搬入社区,居住相对集中。对于该类村,通过铺设污水管网,将污水收集引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是旅游村和示范带动村,宜采取连片处理法。该类村条件较好,市、镇两级补助后,村级可自行承担后续安装管理费用。对于该类村,严格按照各村常住户数,安装相应数量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每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可处理周围50户左右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的水源,可直接用于绿化、浇菜、道路洒水等,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对于具备条件的重点旅游点,可以根据旅游旺季最大游客量,来建设规模的独立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水用于景区绿化和特色种植用水等。
第三类是薄弱村,采取散户沉淀池处理法。该类村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按标准配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成本过高,超出村集体承担能力。对于该类村,采取部分集中居住区域安装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居住相对分散的区域安装单户污水净化槽装置,该种方式既节约了成本,也满足了生活污水治理需求。
□临报融媒记者江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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