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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礼包来了!临沂就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出台

日前,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实施临沂市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行动、临沂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临沂市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行动等3项行动。《通知》对3项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培训补贴政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能力。

高校大学生:职业能力为重点拓宽技能之路

《通知》明确,临沂市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行动,是对我市有就业创业培训意愿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按要求,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大学生就业需求,提升大学生的就业技能、职业转换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确保高校大学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就业局势基本平稳。

培训内容包括,开展以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以支持创业为导向的创业创新培训、开展以学徒制为重点的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开展以就业援助为目标的就业创业培训。

据悉,以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就业技能培训,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开展以弥补技能短板、提高动手能力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将有培训意愿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

创新开展“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团”等集课堂教育、求职辅导、岗位模拟、职场体验和专项就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就业技能提升培训,为高校大学生搭建一个融合职业技能硬实力和求职技巧软实力的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项目,纳入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的“试创业”实践活动,对“试创业”的学生给予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优化职业培训补贴方式。临沂市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进行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进行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普遍、普及、普惠”

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试创业”培训

据了解,临沂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普遍、普及、普惠”的目标,即普遍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覆盖率;普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资源,提高培训普及性;普惠性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提高各方主动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提升行动包括广泛开展引导性培训、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创新开展农村实用型技术培训、积极组织创业创新培训、积极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力做好技能扶贫培训。

推进就业技能培训方面,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家庭服务业的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培育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产业工人。依托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实体,组织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围绕二三产业开展以转移就业为目标的就业技能培训。对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在1个月内提供相应的培训信息或统筹组织参加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前掌握就业基本常识,至少掌握一项职业技能。

按要求,结合多元化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以“试创业”为重点的创业培训,参与开发休闲观光、农耕体验、健康养老、田园综合体等新兴业态项目;借力“互联网+”,对返乡农民工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推进快递物流、农村淘宝等发展,促进创业成功率,激活农村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此外,做好技能扶贫培训,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使其至少掌握一项就业技能。

企业职工:

岗前有机会接受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通知》要求,临沂市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行动,主要是发挥企业在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面向新录用的员工全面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促进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和转岗能力不断提升,加快建设规模大、结构优、技能精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力争2021年前,使企业职工在上岗前能接受一次相应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行动内容包括,开展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培训、推行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

据悉,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及岗位需求,按专业分工,对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由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企业岗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岗位实操技能等内容。

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按要求,完善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政策,对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经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和职工岗前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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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实施青年就业起航计划

日前,市人社局和团市委联合出台《临沂市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进一步加强对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促进青年充分就业。

本次帮扶对象为16—35岁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青年(包括未进行失业登记而实际处于失业状态的青年)。通过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建立健全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综合运用指导服务和政策激励,激发青年就业内生动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帮助失业青年理性择业、积极就业、自主创业、充分就业。

《方案》指出,要强化服务引导,增强就业意愿。依托各级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平台,开展青年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引导失业青年走出家门,为其接触社会、开展社会交往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有效指导。对有求职意愿的,一对一指导,帮助失业青年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就业启航计划书”,帮助他们合理确定职业定位、积极理性求职。

为给失业青年增加岗位供给,将组织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帮助失业青年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岗位适应能力。组织失业青年参加集中招聘活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每个失业青年至少推荐3个就业岗位。对吸纳失业青年就业的单位,按规定落实定额减免税费、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同时,对有培训意愿的失业青年,定向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帮助失业青年掌握一技之长,提升就业能力,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探索推行“失业青年选单、政府发单、培训机构接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提高职业培训质效。

失业青年若有创业意愿,我市还将加强创业帮扶。按规定,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失业青年参加创业培训、创业赛事等创业活动。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提供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孵化平台作用,为失业青年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创业服务。

另据悉,实施就业援助,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失业青年作为重点援助对象,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手段,加强就业援助,帮助融入市场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依托团组织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机制,开展调查回访,跟踪了解就业情况、工作生活难题、意见诉求等,积极帮助解决,促进稳定就业。

临报融媒记者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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